2016-03-24 14:15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6年招標師合同管理知識點
海運提單的性質和作用
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B/L)簡稱提單,是指由船長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證明已收到特定貨物,允諾將貨物運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給收貨人的憑證。同時,海運提單也是收貨人在目的港據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取貨物的憑證。
海運提單的性質和作用,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A.貨物收據。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貨物收據,證明承運人已經收到或接管提單上所列的貨物。
B.物權憑證。提單是一種貨物所有權的憑證,在法律上具有物權證書的作用。船貨抵達目的港后,承運人應向提單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貨物。提單可以通過背書轉讓,從而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C.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條款明確規(guī)定了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的權利、責任與豁免,一旦發(fā)生爭議,雙方據此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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